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春理工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准入条例》(长理工教字〔2019〕43号),对助课及教学培训满一年的新教师进行试讲考核,对完成首次开课的新教师进行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考核,现就新教师试讲考核和认证考核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教师试讲考核
新教师试讲考核对象为2022年3月已完成助课的新教师。
(一)提交的材料
1.长春理工大学教师新开课申请书(见附件1);
2.拟开课程的教学大纲;
3.拟开课程的全部教案。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统一制成压缩文件,备注教师所在单位、姓名、课程所属专业及教学大纲版本,于6月6日(第15周周一)下班前发送至中心邮箱。
因疫情管控原因,试讲考核所有材料的签字处可不签,待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恢复后补签。
(二)试讲考核要求
1.试讲考核课程:拟讲授课程(即所参与助课的课程);
2.试讲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用录制视频+线上答辩的方式。
(1)录制视频
教师自行录制视频一份,题目自拟,时长约为20分钟,具体要求:
①课程内容:需讲解一个完整的知识点;
②视频文件:录制画面需保证教师本人及教学手段(教学手段包括:黑板、白板、白纸等,不可使用多媒体课件)均出现在视频中,不可裁剪、拼接、增加录音旁白等方式改变视频、音频文件,能够保证视频文件的完整性;
注意:如果视频文件过大请将其压缩,压缩后请仔细查看内容是否足够清晰。
视频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3日,请将视频文件发送至中心邮箱(发送主题:参加试讲考核+学院+姓名)。
(2)线上答辩
教师根据课程及教学实施情况接受督导专家的提问,并能够进行及时、有效的回答,时长5-10分钟。
答辩日期暂定为第16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评价标准
试讲考核评价标准为长春理工大学拟聘教师评价标准(见附件2)。
二、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考核工作
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考核对象为已通过试讲考核的教师。
(一)提交的材料
1.长春理工大学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考核审批表(见附件3);
2.拟开课程的教学大纲;
3.拟开课程的全部教案。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统一制成压缩文件,备注教师所在单位、姓名、课程所属专业及教学大纲版本,于6月13日(第16周周一)下班前发送至中心邮箱。
因疫情管控原因,认证考核所有材料的签字处可不签,待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恢复后补签。
(二)认证考核要求
1.认证考核课程:首次开课学期所讲授的课程;
2.认证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用录制视频+线上答辩的方式。
(1)录制视频
教师自行录制视频一份,题目自拟,时长约为20分钟,具体要求:
①课程内容:需讲解一个完整的知识点;
②视频文件:录制画面需保证教师本人及教学手段(教学手段包括:黑板、白板、白纸等,不可使用多媒体课件)均出现在视频中,不可裁剪、拼接、增加录音旁白等方式改变视频、音频文件,能够保证视频文件的完整性。
注意:如果视频文件过大请将其压缩,压缩后请仔细查看内容是否足够清晰。
视频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10日,请将视频文件发送至中心邮箱(发送主题:参加认证考核+学院+姓名)。
(2)线上答辩
教师根据课程及教学实施情况接受督导专家的提问,并能够进行及时、有效的回答,时长5-10分钟。
答辩日期暂定为第17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评价标准
认证考核评价标准为长春理工大学拟聘教师评价标准(见附件2)。
三、其他事项
各单位教师提交的材料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教务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方可参加试讲考核和认证考核。
相关附件请在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页“信息公告”处查询下载。
负责科室: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东区老招待所306室)
联 系 人:闫皓
联系电话:13630576052
中心邮箱:6490883@qq.com
附件:1.长春理工大学教师新开课申请书
2.长春理工大学拟聘教师评价标准
3.长春理工大学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考核审批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