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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上半年新教师试讲考核及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7)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春理工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准入条例》(长理工教字〔2019〕43号),对助课及教学培训满一年的新教师进行试讲考核,对完成首次开课的新教师进行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考核,现就新教师试讲考核和认证考核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教师试讲考核

新教师试讲考核对象为2022年3月已完成助课的新教师。

(一)提交的材料

1.长春理工大学教师新开课申请书(见附件1);

2.拟开课程的教学大纲;

3.拟开课程的全部教案。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统一制成压缩文件,备注教师所在单位、姓名、课程所属专业及教学大纲版本,于6月6日(第15周周一)下班前发送至中心邮箱。

因疫情管控原因,试讲考核所有材料的签字处可不签,待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恢复后补签

(二)试讲考核要求

1.试讲考核课程:拟讲授课程(即所参与助课的课程);

2.试讲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用录制视频+线上答辩的方式。

(1)录制视频

教师自行录制视频一份,题目自拟,时长约为20分钟,具体要求:

①课程内容:需讲解一个完整的知识点;

②视频文件:录制画面需保证教师本人及教学手段(教学手段包括:黑板、白板、白纸等,不可使用多媒体课件)均出现在视频中,不可裁剪、拼接、增加录音旁白等方式改变视频、音频文件,能够保证视频文件的完整性;

注意:如果视频文件过大请将其压缩,压缩后请仔细查看内容是否足够清晰。

视频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3日,请将视频文件发送至中心邮箱发送主题:参加试讲考核+学院+姓名)。

(2)线上答辩

教师根据课程及教学实施情况接受督导专家的提问,并能够进行及时、有效的回答,时长5-10分钟。

答辩日期暂定为第16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评价标准

试讲考核评价标准为长春理工大学拟聘教师评价标准(见附件2)。

二、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考核工作

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考核对象为已通过试讲考核的教师。

(一)提交的材料

1.长春理工大学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考核审批表(见附件3);

2.拟开课程的教学大纲;

3.拟开课程的全部教案。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统一制成压缩文件,备注教师所在单位、姓名、课程所属专业及教学大纲版本,于6月13日(第16周周一)下班前发送至中心邮箱。

因疫情管控原因,认证考核所有材料的签字处可不签,待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恢复后补签

(二)认证考核要求

1.认证考核课程:首次开课学期所讲授的课程;

2.认证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用录制视频+线上答辩的方式。

(1)录制视频

教师自行录制视频一份,题目自拟,时长约为20分钟,具体要求:

①课程内容:需讲解一个完整的知识点;

②视频文件:录制画面需保证教师本人及教学手段(教学手段包括:黑板、白板、白纸等,不可使用多媒体课件)均出现在视频中,不可裁剪、拼接、增加录音旁白等方式改变视频、音频文件,能够保证视频文件的完整性。

注意:如果视频文件过大请将其压缩,压缩后请仔细查看内容是否足够清晰。

视频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10日,请将视频文件发送至中心邮箱(发送主题:参加认证考核+学院+姓名)

(2)线上答辩

教师根据课程及教学实施情况接受督导专家的提问,并能够进行及时、有效的回答,时长5-10分钟。

答辩日期暂定为第17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评价标准

认证考核评价标准为长春理工大学拟聘教师评价标准(见附件2)。

三、其他事项

各单位教师提交的材料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教务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方可参加试讲考核和认证考核。

相关附件请在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页“信息公告”处查询下载。

负责科室: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东区老招待所306室)

联 系 人:闫皓

联系电话:13630576052

中心邮箱:6490883@qq.com


附件:1.长春理工大学教师新开课申请书

   2.长春理工大学拟聘教师评价标准

   3.长春理工大学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考核审批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