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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教师出国研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10)

校属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仅面向已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进行人员申报。根据省级项目主管部门计划,我校将选派教师依托此项目赴韩国研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留学单位

韩国首尔大学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三、申请条件

(一)被推荐人员应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等。

(二)申请人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三)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邀请函由学校统一联系获得)。

(四)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五)因疫情办理放弃资格手续的,不受2年内不得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限制。未办理放弃资格手续的,资格有效期到期后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六)曾获得留学资格且留学资格在有效期内、尚未派出的,经所在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出放弃留学资格并获准者,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未经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七)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5年。

四、类别要求

(一)高级研究学者聚焦选派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3.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能够组织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一般应担任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访问学者聚焦选派优秀教学科研人才和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三)博士后聚焦选派青年科研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

五、申报材料

(一)“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报名汇总表(附件1,须学院排序并加盖公章)。

(二)教师出国研修申请表(附件2)。

(三)业绩简表(附件3)。

(四)相应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五)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学术论文(被检索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及著作、获奖情况等佐证材料,需按附件2申请表填写顺序排序装订。

六、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6月22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东校区校部办公楼120室,同时将汇总表、申请表及业绩简表电子版发送至中心邮箱。

有关项目申请外语水平合格条件、资助内容等未尽事宜,申报人员可在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中查询“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

七、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教师参加研修结束后,须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学习成果分享与交流,并报送相关交流材料,具体详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国内外研修培训管理的通知》(附件4)。

联 系 人:刘博林

联系电话:85582385

邮    箱:jfzx@cust.edu.cn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