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大对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努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具有双语教学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现将我校2016年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2016年我校计划选拔10名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研究:6-24个月
二、资助内容及经费来源
资助内容包括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标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现行标准执行。
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我校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申请受理时间为1970年4月15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3.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申请受理时间为1975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除外)。
4.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5.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6.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二)关于选派类别及条件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实施要求,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将全面推行以课题研究和科研项目为依托的选拔方式,重点支持承担教学或科研项目并结合项目(课题)研究需要出国研修。申请者须系目前参加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研究项目的人员。
四、报送材料
1.推荐人员报名汇总表(须学院排序并加盖公章);
2.出国研修申请表;
3.业绩简表;
4.相应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复印件(国外邀请函的研究方向应与现研究课题方向一致);
6.主持或参与的教学研究课题或科研项目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报送汇总表、申请表及业绩简表电子版。
五、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3月10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长春理工大学东校区行政办公楼4A407室)。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与“地方合作项目”不得同时申报,未尽事宜申报人员可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自行查询。
联系人:王楠
联系电话:85582385
邮箱:jyk@cust.edu.cn
附件1:“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报名汇总表
附件2:教师出国研修申请表
附件3:业绩简表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〇一六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