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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新教师校内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新教师自身素质,确保新教师能够尽快掌握教学理论和教学方法,完成角色转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以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尽快适应工作岗位要求,根据《长春理工大学教师岗前培训实施办法》(长理工人字2015〔14〕号)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新教师校内岗前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范围

2016年下半年及2017年上半年新入职的教师。

二、培训内容及安排

(一)开班典礼

1.新教师与校领导、各学院主要负责人见面;

2.新教师入职宣誓;

3.岗前培训工作布置;

4.党委书记骆孟炎作首场报告。

(二)专题培训

根据培训工作要求,结合青年教师的特点,聘请校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进行专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了解学校校史、现状、发展规划以及相关管理制度;理想信念、师德师风及综合素养、教学基本功及实践演练、文化与健康、素质拓展等。

(三)开展教学观摩、试讲等实践教学活动

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各单位自行组织新教师对一线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进行现场教学观摩,并就教学中遇到的问题与教师进行互动交流。同时各单位组织新教师开展试讲等实践活动,由各单位负责人、相关教师等人员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现场指导,针对新教师试讲过程中教学内容、方式、方法等出现的不足提出意见及建议。

(四)拓展训练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拓展培训,使新教师认识自身潜能,增强自信心,更好地面对工作与生活的挑战,认识群体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和认同组织目标,增强组织的凝聚力,树立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团队精神。拓展训练由学校统一安排。

三、考核

校内培训由学校统一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上岗、转正定职及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有事、病者须请假,无特殊原因培训内容缺少1/3者,校内考核不合格。

四、岗前培训时间安排

4月7日14:00举行岗前培训开班典礼。岗前培训历时三个月,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培训结束后,新教师撰写5000字的书面总结报告,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师培训办公室。

负责科室:教师培训办公室(东区行政办公楼4A03室)

联 系 人:杜娟

联系电话:85582580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