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21年8月以前新接收到教学科研岗位工作的教师、新调转到教学科研岗位工作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二、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请
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条件的申请者(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应为经高等学校确认的任职人员和拟聘人员,应符合《教师法》规定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在网上提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注册并按要求录入、提交信息(以下统称“申请信息”)。网报录入申请信息时,不得空项。其中,“任教学科”一般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相符。“档案号”由申请者所在高等学校(主校)教师资格认定审核部门负责按编排规则编排并录入。
网报网址:http://www.jszg.edu.cn
网报时间:2021年10月10日至10月22日
(二)现场确认并提交申请材料
学校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10月23日至30日。申请人应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同时按照吉林省教育厅要求缴纳费用每人320元。
1.以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身份作为申请者的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通过实名核验的,不再提交身份证原件);
(2)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核验无误的,不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3)师范教育类本科教育阶段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践学生成绩单;
(4)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见附件1);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核验无误的,不再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水平(民族自治地方的用本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其中汉语文教师、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等特定人员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水平;
(6)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7)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并在照片背面的下方用铅笔注明姓名、学校。
2. 以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含博士)身份作为申请者的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通过实名核验的,不再提交身份证原件);
(2)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核验无误的,不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3)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见附件1);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核验无误的,不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水平(民族自治地方的用本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其中汉语文教师,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等特定人员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水平;
(5)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含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原件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6)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并在照片背面的下方用铅笔注明姓名、学校。
(三)体格检查
我校备案的体检指定医院为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二道区仙台大街126号)。将《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附件1)打印粘贴照片后,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加盖公章,自行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体检要求:指定医院接待体检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7:30-
10:30,参检人员须空腹、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医院5号楼体检中心登记后,按照体检表要求进行体检(不可空项)。
三、时间安排
事项 |
时间安排 |
备注 |
网报 |
10月10日-22日 |
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受申请 |
体检前体检表盖章 |
10月15日 |
提前填写个人信息粘贴照片 |
体格检查 |
10月20日 |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
现场确认 |
10月23日-30日 |
按要求报送所有材料 |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于10月30日前,按以上提交申请材料的要求,将申请材料装入纸质档案袋,将《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2)粘贴在档案袋封面,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负责科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东区老招待所303室)
联 系 人:伊向超
联系电话:85582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