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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学校第二批教师公派出国研修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教发中心〔2019〕7号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师公派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完善选派评审机制,规范评审组织的组建和管理,增强评审工作的公正度和透明度,学校决定遴选第二批教师公派出国研修项目评审专家。现就评审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工作严谨,办事公正,责任心强。

(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为博士生导师,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造诣,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国外研究前沿动态。

(三)一般应具有一年及以上国外留学、工作或讲学经历(对具有较高外语水平,能用外语面试者,时限可放宽至三个月)。

(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胜任评审工作。

    二、推荐和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推荐条件并有意向的教师,填写《长春理工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下称“申请表”),报所在单位审核。

(二)单位审核推荐。各单位完成信息审核推荐工作,填写《长春理工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项目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下称“汇总表”)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师培训办公室。

(三)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推荐人选予以审核,确定评审专家人选。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于3月11日前完成评审专家推荐工作,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师培训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中心邮箱。

 

负责科室:教师培训办公室(东区老招待所302室)

联 系 人:杜娟

联系电话:85582618

邮    箱:jfzx@cust.edu.cn

 

附件:

1.长春理工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

2.长春理工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研修项目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