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
为有效提升我校青年骨干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根据学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安排,学校将选派青年骨干教师赴华中师范大学开展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华中师范大学教师发展中心是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选派我校青年骨干教师赴华中师范大学培训,目的在于通过开展信息化教学专题培训,学习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理念与方法,切实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专业发展能力与整体素质,掌握新型媒体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从而促进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水平的提高。
二、培训时间
2017年4月22日统一报到,4月23日至4月27日培训,4月28日统一返回。
三、培训内容
(一)信息化环境下的教学模式与实践
(二)新型媒体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
(三)信息化条件下的创新课堂
(四)微课教学展示与实践
课程采取教学工作坊、教学示范、互动对话与研讨、现场演练等方式进行,旨在富有实效地提升青年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
四、培训地点
华中师范大学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
五、选派条件及名额分配
(一)选派对象及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2.未受过行政处分,无教学事故;
3.对教学改革有热情、学习积极性高、有较好的教学能力基础、教学效果好;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
5.获得过学校及以上教学标兵称号者、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获奖者、微课教学比赛获奖者、开展网络课程建设的课程负责人等。
(二)名额分配
每个教学单位选派2名青年骨干教师。
请各教学单位协助培训教师安排好校内相关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六、推荐程序及相关安排
(一)各教学单位按照以上条件,根据选派名额,确定人选后填写《长春理工大学青年骨干教师赴华中师范大学培训教师个人信息表》(见附件),一式一份,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7年4月6日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师培训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中心邮箱。
(二)学校审核通过后,开始办理相关手续。
(三)相关培训费用由学校专项经费统一支付。
七、培训要求
(一)培训期间,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严格考勤管理。
(二)培训教师回校后在学校或各自单位进行学习成果分享与交流,并将所学应用于学院教学建设、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实践。
(三)培训教师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心得体会,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整理成册,供我校教师参考阅读。
负责科室:教师培训办公室(东区行政办公楼4A03室)
联 系 人:杜娟
联系电话:85582580
邮 箱:jfzx@cust.edu.cn
附件:赴华中师范大学培训教师个人信息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