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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24年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8)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发布的《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附件1)、《长春理工大学教师国内研修管理办法》(长理工人字〔2015〕1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国内外研修培训管理的通知》(教发中心〔2018〕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条件

政治素养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能力突出的在职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已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二)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推荐名额、经费及住宿要求

(一)我校推荐名额为1人,每个单位限报1人。

(二)学费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超出的学费由学校承担。

(三)选择的高校能提供校内住宿,且最多不超过5000元/年/人,凭正规发票报销。

(四)学校承担往返交通费,其中往返交通费每半年报销一次。

   三、访学期限及研修要求

(一)访学期限必须为一学年(2024年9月-2025年7月),访问学者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制,以参加科研为主。入校后,访问学者要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工作计划,并提交《研修工作计划表》。

(二)学校加强对2024年访问学者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考核。访学期间、返校后相关要求及报销事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国内外研修培训管理的通知》执行。

(三)访问学者被录取后,原则上不能退出或延期。

  四、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登陆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网址https://cce.whu.edu.cn/gnfx/jybgdxxszpxjlwhzx.htm进行相关查询。

1.查询导师信息。点击进入“访问学者导师查询”栏目,选择“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访学项目”,并选择学校和学科,查询导师课题信息,导师名字后带“*”为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访学项目导师,其中高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师须从《中西部高校计算机类青年骨干教师访学导师列表》(附件4)中选择访学导师。

2.了解学费住宿费信息(见“资料下载”栏目《2024年高等学校接受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培养费标准和住宿情况一览表》附件5)。

(二)为提高录取率,申请人应事先与接受学校导师和访学管理部门联系,申请人可查询《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工作通讯录》(附件6),得到对方同意后,取得导师签名的接收函(传真件或扫描件皆可)。

(三)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并认真填写《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推荐表》)和《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报送材料

1.导师接收函(电子版传真件或扫描件皆可);

2.《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word文件,纸质版4份,电子版表格与纸质版须填写相同的推荐意见,务必确保纸质版与电子版的填写信息完全一致);

3.《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Excel文件,纸质版1份,务必确保纸质版与电子版的填写信息完全一致);

    5月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邮箱jfzx@cust.edu.cn,邮件标题格式: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学院名称+教师姓名。纸质版报送至东区老招待所3楼316室。

(五)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未尽事宜,申请人可登陆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自行查询。

联 系 人:闫皓

联系电话:85582698

邮箱:jfzx@c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