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春理工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准入条例》(长理工教字〔2019〕43号),对助课及教学培训满一年的新教师进行试讲考核,对完成首次开课的新教师进行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考核,现就新教师试讲考核和认证考核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9年9月申请助课及教学培训的新教师试讲考核工作
(一)提交的材料
1.长春理工大学教师新开课申请书(见附件1);
2.拟开课程的教学大纲(系主任签字)与全部教案;
3.试讲课程使用的教材;
以上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写清教师所在单位、姓名、课程所属专业及教学大纲版本,报送至教师所在学院,由学院审核合格后于6月1日(第15周周一)前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试讲考核要求
1.试讲考核课程:拟讲授课程(即所参与助课的课程);
2.试讲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用录制视频+线上答辩的方式。
(1)录制视频
教师自行录制视频一份,题目自拟,时长约为20分钟,具体要求:
①课程内容:需讲解一个完整的知识点;
②视频文件:录制画面需保证教师本人及教学手段(教学手段包括:黑板、白板、白纸等,不可使用多媒体课件)均出现在视频中, 不需裁剪、拼接、增加录音旁白等方式改变视频、音频文件,能够保证视频文件的完整性。
视频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31日,请将视频文件发送至中心邮箱(发送主题:参加试讲考核+学院+姓名)。
(2)线上答辩
教师根据课程及教学实施情况接受督导专家的提问,并能够进行及时、有效的回答,时长5-10分钟。
答辩日期暂定为第16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评价标准
试讲考核评价标准为长春理工大学拟聘教师评价标准(见附件2)。
二、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考核工作
(一)提交的材料
1.长春理工大学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考核审批表(见附件3);
2.拟开课程的教学大纲(系主任签字)与全部教案;
以上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写清教师所在单位、姓名、课程所属专业及教学大纲版本,报送至教师所在学院,由学院审核合格后于6月8日(第16周周一)前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认证考核要求
1.认证考核课程:首次开课学期所讲授的课程;
2.认证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用录制视频+线上答辩的方式。
(1)录制视频
教师自行录制视频一份,题目自拟,时长约为20分钟,具体要求:
①课程内容:需讲解一个完整的知识点;
②视频文件:录制画面需保证教师本人及教学手段(教学手段包括:黑板、白板、白纸等,不可使用多媒体课件)均出现在视频中, 不需裁剪、拼接、增加录音旁白等方式改变视频、音频文件,能够保证视频文件的完整性。
视频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7日,请将视频文件发送至中心邮箱(发送主题:参加认证考核+学院+姓名)。
(2)线上答辩
教师根据课程及教学实施情况接受督导专家的提问,并能够进行及时、有效的回答,时长5-10分钟。
答辩日期暂定为第17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评价标准
认证考核评价标准为长春理工大学拟聘教师评价标准(见附件2)。
三、其他事项
各单位教师提交的材料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教务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方可参加试讲考核和认证考核。
相关附件请在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页“信息公告”处查询下载。
负责科室: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东区老招待所306室)
联 系 人:闫皓
联系电话:85582698
中心邮箱:6490883@qq.com
附件:1.长春理工大学教师新开课申请书
2.长春理工大学拟聘教师评价标准
3.长春理工大学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考核审批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