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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理工大学第十三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决赛安排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春理工大学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实施办法》(长理工教字〔2008〕57号)和《关于开展第十三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通知》(教务处〔2016〕41号)文件精神,经各学院预赛选拔推荐,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共有45名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参加全校决赛。为做好决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赛时间、地点

(一)决赛时间:2017年10月14日—15日;上午8:00开始,中午12:00—13:00休息,下午13:00—17:00。

(二)决赛地点:东1西501、东1西502。

二、分组及评奖名额

(一)分组

决赛按照类别分为理工科组(以下称为第一组)和文科组(以下称为第二组)。

具体分组情况为:

第一组(28人):理学院、光电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第二组(17人):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军体部

(二)评奖名额

1.个人奖

(1)第一组:一等奖3人;二等奖6人;三等奖8人。

(2)第二组:一等奖2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5人。

2.团体奖

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

三、比赛流程

(一)报送参赛材料

参赛教师于2017年9月18日前将参赛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及参赛内容的教案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确定参赛顺序

决赛参赛顺序由教师抽签确定。参赛教师于2017年10月12日上午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师培训办公室通过抽签软件确定比赛顺序,使用多媒体设备进行比赛的教师在抽取比赛顺序时需报送比赛ppt,中心安排专人将ppt统一安装到比赛用的计算机上。(未按时间规定进行抽签的教师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比赛)

(三)确定参赛内容

参赛内容在比赛前由参赛教师通过点击安装在比赛用计算机上的抽签软件确定,参赛内容通过数字来显示,该步骤由教师本人操作完成。

(四)参赛教师进行15分钟的现场课堂教学。

四、评分原则

(一)决赛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学生测评分数(10%)、专家现场评价分数(60%)、督导听课成绩(20%)、教案分数(10%)和时间扣分五部分组成。

(二)专家现场评分标准依据《长春理工大学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评分表》中“现场评价内容”(附件1)。

(三)时间扣分是指比赛时超时或提前结束所扣分数,具体如下表。

超时或提前

扣分

超时或提前

扣分

0—30秒(含30秒)

0

2分钟—3分钟(含3分钟)

3

30秒—1分钟(含1分钟)

0.5

3分钟—4分钟(含4分钟)

5

1分钟—2分钟(含2分钟)

1

4分钟以上

10

 

(四)比赛成绩于比赛结束后现场进行公布。

五、参赛教师名单及申报比赛内容见附件2(按单位顺序)

附表统计如有误差,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参赛教师请认真进行核查。

讲课比赛决赛将进行全程录像,参赛教师请认真准备,各教学单位组织青年教师莅临现场观摩并做好考勤工作,同时也欢迎全校广大师生到场观摩指导。

为方便消息发布,请参赛教师加入QQ群:

 
 

 

负责科室:教师培训办公室(东区行政办公楼4A03室)

联 系人:杜娟

联系电话:85582580

邮    箱:jfzx@cust.edu.cn

 

附件:

1. 现场评价内容

2. 第十三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名单及比赛内容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校工会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