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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国内访学研修情况的通知(14)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填报要求和《长春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长理工人字〔2021〕20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教师国内访学研修情况统计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统计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结束的各类教师培训。培训类型包括国内各类研修班、研讨班、网络培训、进修、外语培训、攻读博(硕)士学位、访学以及各类业务培训会议(含科研)等。

统计学时经核查后计入教师培训总学时,作为教师职称评聘、岗位考核重要依据。

二、填报要求

(一)时间、学时填写

严格按照学习时间填写,填报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不含报到、返程日期,每半天按3学时计算。

(二)单位审核

各教师所在单位根据教师出具的培训通知原件中的学习日程安排及学习情况,确认教师参加访学研修开始、结束时间、天数、累计学时等各项信息。各单位留存访学研修通知(含日程安排)复印件,以备查阅。

三、报送材料

各单位请于2024年10月10日前将填写完毕的《长春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国内访学研修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南区,原华苑宾馆2楼 VIP3室),电子版发送至中心邮箱。

请各单位切实重视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照统计表项目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报数据。

联 系 人:闫皓

联系电话:85582698

邮箱:jfzx@c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