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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获批 “吉林省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

12月29日,吉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单位验收结果的通知》(吉教高〔2021〕28号),我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验收结论为“合格”,认定为“吉林省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

作为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以此为契机,加强中心建设和教师发展,发挥示范标杆、辐射引领作用,积极共享优质教育教学资源,为省内各高校教师提供师资培训、研究交流等专业化的教师发展服务。

11月22日,吉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单位验收工作的通知》,中心积极准备验收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教育厅组建专家组,于12月19日对第二批省级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开展了验收工作。经相关建设单位自评汇报、线上答辩,专家组评审赋分,确定验收结果。共有9个高校进行验收,其中7个高校验收合格,认定为“吉林省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2个高校基本合格,给予一年整改建设期,整改提升后再由学校提出验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