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
根据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吉林省合作项目计划,我校将选派教师依托此项目出国研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二)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三)申请人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四)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邀请时间不得早于录取结果公布时间,不得晚于留学资格有效期截止时间),原则上选择非华人外方合作者。
(五)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者。
(六)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三、类别要求
(一)高级研究学者
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
2.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
(二)访问学者
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三)博士后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四、申报材料
(一)“地方合作项目”报名汇总表(附件1,须学院排序)。
(二)教师出国研修申请表(附件2)。
五、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4月30日16:00前将“地方合作项目”报名汇总表(附件1)和教师出国研修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中心邮箱。
未尽事宜申报人员可在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中查询“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
六、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教师参加研修结束后,须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学习成果分享与交流,并报送相关交流材料,具体详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国内外研修培训管理的通知》(附件3)。
联 系 人:刘博林
联系电话:15943033659
邮 箱:jfzx@c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