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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长春理工大学首届智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暨第十四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深化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首届吉林省本科高校智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长春理工大学建设“金课”行动方案》(长理工教字〔2019〕22号),引导广大高校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自觉发挥课程育人功能,学校决定举办首届智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暨第十四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以下简称“创新大赛”),遴选教师参加首届吉林省本科高校智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基本要求

    (一)参赛课堂

1.参赛课堂须面向本科学生开设,类型包括:线下课堂、线上线下混合式课堂。

2.参赛课堂应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以学为中心”的理念,具备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金课”特征,同时注重体现课堂的生成性特征。

3.参赛课堂的设计应展现对整门课程的系统思考,体现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式、评价方式等的整体设计和创新性探索。

    (二)参赛教师

参赛教师应为一线在职教师。

    (三)参赛分组及要求

1.课堂分组

理工科组:理学、工学;

人文社科组: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思政类、创新创业类。

2.教师分组

青年组:参赛教师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中年组:参赛教师年龄45周岁以上(197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二、参赛流程

大赛分院级初赛、校级决赛两个阶段,比赛形式为说课2分钟、现场教学15分钟。

    (一)院级初赛

各教学单位自主开展院级初赛,力争做到教师全员参与。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制定实施细则,评价标准参照首届吉林省高校智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评价指标(见附件1),按决赛限额(见附件2)择优推荐教师参加校级决赛,青年组教师比例不高于60%。

初赛结束后,各教学单位依据比赛过程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长春理工大学首届智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暨第十四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初赛总结报告》(附件3)(一式1份);

2.《长春理工大学首届智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暨第十四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

3.《长春理工大学首届智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暨第十四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推荐表》(附件5)(一式5份);

4.参加校级决赛教师上交5个节段的教学设计(教学设计模板见附件6)(一式5份)和教学课件的定稿。

请各教学单位于2019年6月5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改革研究办公室,同时将与纸质版对应的电子版和教学课件发送至邮箱414560386@qq.com(注明:单位+创新大赛)。

    (二)校级决赛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制定校级决赛方案,并在决赛前一周告知参赛教师比赛时间和地点。赛前统一调试教学课件及确认比赛顺序,参赛教师当天在比赛现场随机抽取选题进行决赛。

校级决赛评委包含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校外专家,决赛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分标准依据首届吉林省高校智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评价指标。决赛结束后成绩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学校根据决赛结果择优推荐10人参加首届吉林省本科高校智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

     三、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5月24日-

6月5日

各教学单位做好大赛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本单位教师报名、初赛,择优推荐,提交初赛材料。

6月上旬

学校组织赛前培训。

6月中旬

学校组织决赛确定参加省赛的10名教师。

6月下旬

提交省赛复赛网络评审材料,包含参赛教师推荐表、课堂教学录像45分钟及对应的教学设计方案1套。

 

     四、奖项设置

校级决赛设立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一二三等奖奖项设置情况如下表所示。

课堂分组

教师分组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理工科组

青年组

10%

20%

30%

中年组

10%

20%

30%

人文

社科组

青年组

10%

20%

30%

中年组

10%

20%

30%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推荐,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专门负责此项工作。要以智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为契机,切实提升本单位教师智慧课堂教学设计与课堂组织实施能力。

 

 

负责科室:教学改革研究办公室

联系人:伊向超

联系电话:85582580

 

 

 

 

 

校工会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教务处    

                           2019年5月24日